校内各部門、單位:
為了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,積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,切實提高教學質量,提升我校教師的教學研究水平和教改實踐能力,根據《桂林航天工業高等專科學校教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》(校教字〔2010〕13号),現将組織申報2011年度校級教學研究項目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報和立項辦法
(一)本年度校級教學研究項目分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兩類,不設項目申報指南,申請人可根據本校、本專業教育教學改革的特色和需要及自身的研究專長,結合《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(2010-2020年)》的戰略任務和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、做大做強做優廣西工業和桂林國家旅遊綜合改革試驗區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新要求,參閱曆年《新世紀廣西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工程立項項目》、《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獎獲獎成果》等文件自行拟定研究課題。
(二)項目申報的範圍主要是人才培養模式、課程體系、教學内容、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,實驗、實習、實訓和社會實踐、教學資源共享、教學管理、教學質量保障、教學特色培育等方面的理論與實踐研究。尤其突出在教育教學改革的新理論、新方法、新形式,應用型、技能型、創新型人才培養的新模式、新途徑、新機制等方面開展研究和探索,培育和産生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應用推廣價值的教學成果。
(三)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有校級、自治區級教學研究項目尚未通過結題驗收的教師,不得申報新的校級教學研究項目。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申請2個及以上的校級教研項目。項目組成員參研校級教研項目不超過2項。
(四)申請人要認真閱讀學校教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,按要求申報。申請人所在單位要高度重視,精心指導,幫助申請人做好策劃,對選題、論證、排版、打印、裝訂等環節嚴格把關,對申請書所有欄目的填寫内容認真審核,提高申報質量。
(五)由學校組織教學工作委員會專家對申請項目進行評審,評審通過的項目報學校領導審批後,由學校下達項目立項及其資助經費額度的通知。
二、申報時間和上交材料
(一)項目的申請工作從本通知下達之日起開始受理。申請人可從教務處網站“下載中心”下的“教學項目”中下載《桂林航天工業高等專科學校教學研究項目申請書》,填表一式3份,交到所在系(管理部門人員的申請書根據項目的學科分類交到相應的系)。
(二)經系領導審核同意後,各系将申請人的申報信息錄入《桂林航專2011年度校級教學研究項目申報統計表》(Excle電子表格,可從教務處網站下載)内,并在3月21日前将本單位申請人一式3份的申報材料和1份紙質表格及Excel電子表格交到教務處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其他注意事項
為規範申報材料,使材料的排版、打印整齊、美觀,特對《申請書》的填寫作如下要求:1 .封面的字體用宋體加粗,字号用小二号;表内段落标題字體用黑體,正文字體用宋體或仿宋體,字号用小四号,行間距固定值23磅左右。2 .段落結構層次序數,第一層為“一”,第二層為“(一)”,第三層為“1”,第四層為“(1)”。
未盡事宜請與教務處聯系,聯系人:王豔,聯系電話:5863229。